【新中洲厂/高婧】
2021年10月26日上午,郑州新中洲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简称:新中洲二厂)排污许可证变更评审会在新中洲二厂会议室举行,郑州市生态局新郑分局审批科、总量科、污防科、危废科、监察大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行业评审专家和新中洲二厂副厂长李广辉、运营部部长李均霞出席会议。
会上,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李广辉副厂长就新中洲二厂现场各个工艺段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汇报,听取了新中洲二厂关于排污许可证变更具体情况的汇报。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对申报资料仔细审核后,专家组还现场查看了新中洲二厂的实际运用情况。经仔细询问和实地查验后,专家组对新中洲二厂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达标情况予以高度赞赏,同时对现场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司按照当地大气管控要求,尽快将废气无组织排放整改为有组织排放。
此次新中洲二厂排污许可证的变更是紧紧围绕排污许可证条管理例的实施进行的,新郑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新郑市广播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新中洲二厂的现场运营和达标排放得到了与会专家和环保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相关后续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通过此次评审,其不仅将进一步规范新中洲二厂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工作,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促进企业实现生产管理污染有效控制。
当前,随着国家环保部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执法行动以来,相继出现排污单位因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条例要求执行提交执行报告等被立案处罚,务必引起各厂高度重视和警醒。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新《排污许证管理条例》的学习,认真做到懂法、守法、护法,切实贯彻新排污管理条例。